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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86717510。MSN:oufat@hotmail.com 。上海人也。

文章

邵炳军
两周之际三次“二王并立”史实索隐
———周“二王并立”时期诗歌创作历史文化背景研究之一
邵 炳 军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孔颖达《正义》引《竹书纪年》曰: “平王奔西申, 而立伯盘为
太子, 与周幽王俱死于戏。先是, 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 以本太子, 故称天王。
幽王既死, 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 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 ①携王为晋文公(侯) 所
杀。以本非适(嫡) , 故称携王。”
《竹书纪年》所叙周二王并立的史实,《左传》、《国语》和《史记》等史料中亦透露出骊
山之难前周“二王并立”的信息。②我们根据现有的文献资料与考古发掘的材料, 梳理“二
王并立”时期的史实线索和文化背景, 对于研究生活在这一历史时期诗人的生平事迹及其文
学作品的创作年代, 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周幽王宫涅和丰王伯服并立为王的时期
两周之际的第一次“二王并立”是周幽王宫涅和丰王伯服并立为王, 这是同一政治营垒
内部的一次“二王并立”。
1. 从周幽王娶褒姒的时间推测伯服称王时的年龄
据《今本竹书纪年》、《周本纪》和《诗经世本古义》之说, 周幽王三年, “王嬖褒姒”
而“生子伯服”。那么, 周幽王十一年伐申时何以将年仅七岁而为掌上明珠的幼童去陪同自
己与申、缯、西戎联军去做殊死的拼搏呢?
据《郑语·太史伯东迁之谋章》载: 周厉王末年周王室府中童妾“既笄而孕”, 褒姒当出
生于周宣王初年。周宣王在位四十六年, 假若依《周本纪》所记周幽王三年才娶褒姒, 那么
是时褒姒已四十多岁, 很难设想褒姒在人老珠黄时却能使周幽王倾心。另外, 史载褒姒有
宠, 并与王朝重臣虢石父结为同党。《诗·大雅·瞻》曰: 褒姒“为枭为鸱, 妇有长舌, 维厉
之阶, 乱匪降自天, 生自妇人”,《小雅·正月》亦曰: “赫赫宗周, 褒姒灭之”。这些都可证
褒姒地位之牢固及其影响之大。应当说, 这是褒姒长期经营的结果, 断非一年轻宠妾于仓促
间所能成就者。这又从一个侧面说明, 周幽王娶褒姒必定在周幽王三年以前。
又据《晋语一·史苏论伐骊之捷章》载: “周幽王伐有褒, 褒人以褒姒女焉”。此所谓
“周幽王”当指没有继位时的太子宫涅。当时, 被有褒国送去以平息周幽王征伐的褒姒当值
妙龄。褒姒生于周宣王初期, 则宫涅娶褒姒可能在周宣王二十年左右, 至周幽王继位时伯服
已是二三十岁的成人。
关于宜臼生年, 文献虽无明载, 然其在位长达五十一年之久则有确证; 从卫武公《诗·
大雅·抑》谓周平王在初称“天王”时“亦既抱子”之论看, 其当为娶妻生子之年。所以,
宜臼称王时的年龄必不会太大, 若推测此时宜臼年龄不足二十岁, 应属可信。
另外, “伯服”是字而非名, 以“伯”相称, 应即长子, ③则伯服的年龄当大于宜臼。可
见, 年龄问题不是伯服称王的障碍。
2. 从丰京的宗教地位与文献和铭文的记载推测伯服当称“丰王”
《史记·秦本纪》谓秦襄公曾经“以女弟缪嬴为丰王妻”。此丰王或谓为戎王, 然秦与戎
世代为仇, 嫁女弟给戎王, 断非秦襄公所能为。另外, 在《秦本纪》中,“戎王”与“丰王”
并见, 丰王定非戎人之王, 应可断定。“丰王”之“丰”, 当与伯服称王时所居地名有关。
周文王时由岐邑迁都于丰京, 在今陕西省长安丰水西岸。周武王灭商之后, 又在距丰京
二十余华里的沣河东岸修建了镐京, 与周武王所建的位于丰水东岸的镐京一衣带水。从铜器
铭文称王在丰京为“出馆”、为“客”来看, 说明国都以镐京为主; 武王在镐京而“诸侯宗
之”, 故又把镐京叫做宗周, 可知在西周时全国的政治中心是镐京。但国家有祀、戎大事,
周王都要步行到丰京去祭告祖先, 说明丰京是周王朝祖庙所在地, 其宗教地位又较镐京重
要。所以, 在西周后期, 虽然镐京政治地位日隆, 但丰京仍为周都的一部分, 其地位自然非
寻常城邑可比。④因此, 尽管周幽王昏庸, 但不至于将跟镐京一望之遥的丰京拱手送给戎人;
况且丰京有周王祖庙在焉, 自当不会有戎族之王。若果有“丰王”, 则必定是姬姓之王。周
器有“丰王斧”, ⑤可证周代的确有“丰王”存在; 而此“丰王”当与《秦本纪》之“丰王”
有关。
关于“丰王”何以前冠一“丰”的问题, 顾颉刚认为: “号曰丰者, 当以居丰京之
故。”⑥可见,“丰王”之“丰”为伯服称王时所居之地丰京名之。《左传·昭公四年》又谓周
文王之宫为“酆宫”, 那么, 伯服所称“丰王”亦当以“酆宫”例之。
3. 周幽王让伯服在丰称王的原因与伯服称“丰王”时间
当时形势看, 周幽王让伯服在丰称王, 与镐京为掎角之势, 以壮宗周的声威, 并为废黜
宜臼作准备, 应当是是顺理成章的事。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携王奸命”, 旧释以携王为伯服。由此亦可推想伯服当时实际上
称过王, 所以旧释才可能把携王之名张冠李戴, 弄到伯服头上。晋束皙以《纪年》等材料否
定伯服为携王, 但却肯定伯服称过王: “伯服立为王, 积年, 诸侯始废之而立平王”。⑦这是
关于伯服称“丰王”的一条重要史料。“积年”之说表明, 伯服称王并不止一年, 但时间较
短。
据《郑语·太史伯东迁之谋章》载, 郑桓公于周幽王八年为司徒时曾说: “王室多故, 余
惧及焉。”所谓王室之“故”, 当指周幽王不顾周王室继统的成规而擅立伯服为王。郑桓公预
料此举必将引起王室大乱, 所以才急忙寻找可以“逃死”的处所, 以冀求免于灾难。伯服称
王的时间应当在周幽王八年以前。⑧
5 3 1 两周之际三次“二王并立”史实索隐
二、周幽王宫涅与天王宜臼并立为王的时期
两周之际的第二次“二王并立”是周幽王宫涅与天王宜臼并立为王。如果说周幽王宫涅
与丰王伯服的“二王并立”是同一营垒的“二王并立”的话, 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种敌对
势力的“二王并立”。⑨
1. 周幽王太子宜臼被废逐的原因———周王室王位继承人之争
我们首先引用以下三则史料来说明周幽王太子宜臼被废逐的原因:
其一是《晋语一·史苏论伐骊之捷章》载晋史苏谓里克曰: “褒姒有宠, 生伯服, 于是乎
与虢石甫比, (周幽王) 逐太子宜臼而立伯服。”谨按: 晋献公伐骊戎而获骊姬以归, 以宠立
为夫人(前672 年) 。故晋史苏以周幽王伐有褒而获褒姒以亡国的历史为鉴, 给晋大夫里克
发此议论, 以预言晋献公将乱晋。
其二是《郑语·太史伯东迁之谋章》载周幽王太史伯替郑桓公的谋安之辞: “夫虢石甫谗
谄巧从之人也, 而立以为卿士, 与同也; 弃聘后而立内妾, 好穷固也; 侏儒戚施, 实御在
侧, 近顽童也; 周法不昭, 而妇人是行, 用谗慝也; 不建立卿士, 而妖试幸措, 行暗昧也。
是物也, 不可以久。”
谨按: 太史伯对周王室的内幕作了深刻地剖析: 周幽王立谗人而废卿士、弃聘后而立内
妾、御侏儒而法不昭、幸嬖女而以为后、立伯服而黜太子, 故周王室将乱而西周必亡。
其三是《史记·周本纪》: “周幽王以虢石父为卿, 用事, 国人皆怨。石父为人佞巧, 善
谀好利, 王用之。又废申后, 去太子也。申侯怒, 与缯、西夷犬戎攻周幽王。”
谨按:《周本纪》对宜臼、申后、申侯事之记载, 当本于《国语》。故其所言太子宜臼被
废逐而奔申事, 是为信史。
综上所论, 在周幽王末年嫡庶废立的尖锐斗争中, 太子宜臼及其母申后成为失败者和牺
牲品。周幽王宠褒姒而废申后, 立伯服而废宜臼, 这就使宜臼不仅失太子之位, 而且有被杀
的危险。正如何楷《诗经世本古义》所说: “宜臼心怀疑惧, 始出奔申”。
2. 周幽王时嫡庶废立之争以及太子宜臼被黜奔申的时间
《郑语·太史伯东迁之谋章》载, 周太史预言周王朝将要弊败曰: “王欲杀太子以成伯服,
必求之申, 申人弗畀, 必伐之。若伐申, 而缯与西戎会以伐周, 周不守矣! ⋯⋯凡周存亡,
不三稔矣。”
谨按: 韦昭《注》曰: “周幽王八年为司徒”, 知太史伯与郑桓公论东迁之谋亦当为周幽
王八年(前774 年) 事; “王欲杀太子以成伯服, 必求之申”一语, 表明此时周幽王太子宜
臼必然已经逃奔到申国; “凡周存亡, 不三稔矣”一语, 此预言“三稔”之后即周幽王十一
年西周将亡。故太史伯此论已透露出宜臼于周幽王八年或以前已逃到西申的信息。
又:《太平御览·皇亲部》第八十四卷和一百四十七卷引《竹书纪年》载: “周幽王八年,
立褒姒之子伯服以为太子”。
谨按:《太平御览》所引《竹书纪年》正与《郑语》说相合。⑩我们再结合此后申侯助周
平王的史实推测, 在伯服于周幽王八年(前774 年) 前称王时, 太子宜臼即被废黜; 故至迟
于周幽王八年宜臼已经逃离宗周, 以投靠势力正强的申侯。
3. 宜臼被诸侯拥立为“天王”的时间及其称“天王”的含义
6 3 1 社会科学战线·2001 年2 期·历史学研究
据《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孔颖达《正义》引《竹书纪年》载, 在周幽王生前宜臼已被
申侯、鲁孝侯(公) 、许文公(男) 等拥立为“天王”。《周本纪》载, 骊山之难后,“诸侯乃
即申侯而共立故周幽王太子宜臼, 是为平王, 以奉周祀。”《说文》: “即, 食也。”段玉裁
《注》引《毛传》曰: “即, 就也”。故“即申侯而共立”可解作“顺从于申侯已拥立天王的
事实而一致拥立宜臼为平王”。lv
殷周以来,“天”、“大”、“太”由于词源相同而常混用无别,“天王”亦即大王, 义谓太
子为王。宜臼称“天王”的本意是表示其为太子的特殊地位, 是要说明他是周天子的当然继
承人; 宜臼称“天王”似乎透露出了伯服已经称丰王的信息, 而“天王”的称号则表明了宜
臼对伯服称王所采取的针锋相对的行为与强硬的态度。据笔者统计, 在《春秋》经文中对周
王称“天王”者十二, 称“王”者二, 称“天子”者一。其中周平王凡两见, 均称“天王”;
宜臼称“平王”是死后的谥号。《春秋》是纪写东周历史的史籍, 周王多称“天王”、当与平
王首称“天王”有关。据唐虞世南《北堂书钞》第二十二卷引《竹书纪年》“盟于太室”lw

《左传·昭公四年》“周幽为太室之盟, 戎狄叛之”的记载, 周幽王盟诸侯于太室并亲率大军
讨伐申侯, 必欲杀死宜臼而后快, 当与宜臼在申国称王有直接关系。假定宜臼于周幽王八年
(前774 年) 已经投奔到西申国且被拥立为天王, 应当是近于实际的; 退一步讲, 至迟在周
幽王盟诸侯于太室之前, 即周幽王九年(前773 年) 宜臼已经被拥立为天王。
故这次“二王并立”从宜臼逃奔申国算起至周幽王被杀为止, 首尾共四年(前774 年至
前771 年) 。
4. 宜臼僭称“天王”而博得贵族阶层的广泛同情与支持的原因
周代王位继承严格恪守“父死子继”之制。但宜臼称王与其父唱了四年之久的对台戏,
并先后有申侯、许文公、鲁孝公、晋文侯、卫武公、郑武公、秦襄公等众多诸侯的参与和支
持。清崔述曾在《丰镐考信录》中对此有这样的疑问: “宜臼以子仇父, 申侯以臣伐君, 卒
弑王灭周, 其罪通于天矣, 此数贤侯者当声大义以讨之; 即不然, 亦当更立周幽王他子或周
宣王他子, 何故必就无君之申而立无父之宜臼哉?”
谨按: 从崔氏所疑之事及所论之理中, 我们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 宜臼称王之事在当时
肯定博得了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同情与赞许。周幽王重用善谀好利之徒的虢石父、嬖爱褒姒而
废申后、立伯服而废太子以至乱政误国等, 都是宜臼称王的原因。但更为重要而直接的原因
是周幽王做了越乎常规的事情而授人以柄。以情势度之, 宜臼称王的最大口实当是周幽王为
博得褒姒欢心而允许伯服称王。所以, 宜臼于父王在世时就逆父命而僭立为“天王”, 就成
为其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壮举。
三、天王宜臼与携王余臣并立为王的时期
1. 天王宜臼与携王余臣“二王并立”政治格局的起迄时间
关于周幽王死后的政治局面,《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载王子朝诰辞曰: “至于幽王, 天
不吊周, 王昏不若, 用愆厥位。携王奸命, 诸侯替之, 而建王嗣, 用迁郏。”由此可见,
在周幽王与平王之间还有一个携王, 在其为诸侯所废替后, 平王方成一统。关于“携王”所
指为何人, 亦多有异说。《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杜预《注》及《世族谱》、《国语·晋语》韦
昭《注》、《史记·周本纪》司马贞《索隐》均以伯服为携王。《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孔颖达
7 3 1 两周之际三次“二王并立”史实索隐
《正义》引《竹书纪年》则谓以“王子余臣”为携王。并引束皙“伯服古文作伯盘, 非携王”
语。盖束皙校正《竹书纪年》时所见资料已有确证, 故而有此论断。周平王非先王所立, 为
僭立于申; 而王子余臣则为父死子继, 必有周幽王之遗命。故清梁玉绳《人表考》曰“其
(携王) 立较宜臼为正。”
可见, 在周幽王死后王子余臣被虢公翰立于携, 与早已在申国称“天王”的宜臼成为两
个针锋相对的政治利益集团, 形成了两周之际第三次“二王并立”的政治格局。在这次“二
王并立”的初期, 两个王权对立的政治集团泾渭分明: 站在周平王一方的最早仍为申、吕、
许等姜姓国及依附申国的缯国和西夷犬戎,lx
仅仅占有从至宗周的渭河以北狭小地带; ly

站在携王一方的有虢、芮、虞、晋、鲁、卫为首的姬姓诸侯和嬴姓秦国,lz
他们占据着华山
以北河南、河东及河西部分土地, 完全控制了宗周、骊戎通往东都洛邑的交通要道。后来,
由于周平王改变了对敌对势力的态度, 封秦襄公为诸侯并赐以岐、丰之地, 又与东方的姬姓
诸侯实现和解, 使晋文侯、卫武公、秦襄公和郑武公转而支持周平王, 使双方的力量对比发
生了根本的变化。周平王一方的实力增强, 而携王一方的力量减弱。l{
一直到周平王十一年
(晋文侯二十一年, 前760 年) , 携王被晋文侯仇所杀, 这长达十二年之久的“二王并立”政
治局面终告结束, 周平王方成一统。
2. 拥立王子余臣为王的周幽王卿士虢公翰为西虢之君
《竹书纪年》所曰之“虢公翰”为何虢之人? 我们得从史有数“虢”之称的考察中去探
知。《汉书·地理志·弘农郡》有“故虢国”、“北虢”、“东虢”和“西虢”之名,《水经注》则
有“南虢”之称, 而《秦本纪》又有“小虢”之谓。
《地理志》所谓“故虢国”亦即“西虢”, 周武王将文王母弟虢仲封于雍, 即今陕西省宝
鸡县东。后东迁, 立都下阳, 史称北虢, 在今山西省平陆县东北三十五里。l|
西虢东迁的具
体时间不详, 据顾栋高《春秋大事表·春秋列国爵姓及存灭表》: “ (西虢) 后随平王东迁”。
以其大致在周平王东迁之时举国迁至下阳, 其说概无大误。其留守于雍的支庶史称小虢, 在
周庄王十年(前687 年) 为秦武公所灭。
《左传·僖公二年》载: “虞师、晋师灭下阳。”又《僖公五年》载: “晋灭虢。虢公丑奔
京师。”l}
可见下阳之虢与上阳之虢为一国, 统称北虢, 亦曰南虢; 下阳本为北虢之都邑, 为
北虢宗庙社稷所在之邑; l~
北虢亡下阳后于周惠王十九年(前658 年) 将其都邑迁于上阳即
大阳, 地在今河南省陕县南; 周惠王二十二年(前655 年) 为晋所灭。
周武王将文王母弟虢叔封于荥阳,mu
即今河南省荥阳市东北广武镇南城村附近, 史称东
虢。《左传·隐公元年》之“虢叔”即指东虢之君。《竹书纪年》与《汉书·地理志》臣瓒
《注》均云周幽王既败“四年而灭虢”, 周平王四年(前767 年) 东虢为郑所灭。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 在三门峡虢国墓出土的鼎铭中有“虢季氏子段”, 郭沫若谓即周宣
王朝卿士“虢文公”。mv1990 年, 在三门峡市上岭村发掘出西周晚期北虢墓地2009 号墓, 墓
主人为北虢国君, 铭文亦有“虢季氏子段号虢文公”语。mw
笔者认为, 据考古材料证明, 周
宣王卿士“虢文公”的确为北虢之君, 但并不能以此推断周幽王卿士虢石父即虢公翰之父,
且均为北虢之君。mx
《竹书纪年》所曰之“虢公翰”当为《国语·郑语》和《晋语一》所曰之
“虢石父(甫) ”, 亦即《吕氏春秋·当染》之“虢石鼓”。其名曰翰, 一名曰鼓, 字曰石父,
是封于西虢的文王母弟虢仲之后。西虢在西京畿内, 世为王朝卿士。周幽王死后, 虢公翰凭
8 3 1 社会科学战线·2001 年2 期·历史学研究
借自己的政治影响, 依托西虢之地, 拥立王子余臣为“携王”以奉周祀。卫武公、郑武公以
送周平王东迁有功而于周平王三年被命为王室卿士; 但自周平王元年至周桓王四年的五十五
年中, 史籍未载虢氏为王卿士事, 一直到周桓王五年(前715 年) 才有虢公忌父任卿士。my
世为卿士的西虢氏遭平王如此冷遇, 似与虢公翰拥立携王有关。
3. 虢公翰所拥立的王子余臣以其在携地称王而时称“携王”
关于“携王”名称的含义, 多有异说。童书业据《逸周书·谥法解》“怠政外交曰携”,
认为携“非地名, 而为谥法”,mz
实非。《竹书纪年》以“以本太子, 故称天王”与“以本非
适(嫡) , 故称携王”对举而言, 均当为后人注释语, 故释“携”为地名较妥。
关于“携”之地望, 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第二七卷曰: “携, 地名, 未详所在。《新
唐书》曰: ‘《大衍历议》谓丰、岐、骊、携、皆鹑首之分, 雍州之地, 是携即西京地名
矣。’”其中,“丰”指丰镐, 为西周之国都; “岐”指岐周, 在今岐山县周原地区, 为周人之
发祥地; “骊”在临潼县东, 为骊戎国之地。可见,《大衍历议》叙述“丰、岐、骊、携”是
按从西向东的方位顺序排列的; 则携王所居此“携”, 应在丰镐以东王畿之地。
据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载, 河西朝邑县东有一座故城, 即《左传·僖公十五年》所
载“晋阴饴甥会秦伯, 盟于王城”之“王城”, 清之朝邑县亦即今陕西省大荔县朝邑镇。此
王城位于渭水入河处, 故属“渭”。m{
据《左传·僖公十五年》载: 秦穆公伐晋归来, 把被
俘的晋惠公“舍诸灵台”; 而《晋语三·秦晋韩原之战章》则曰: “穆公归, 至于王城。”m|

见, 此灵台即在“王城”之郊, 亦即《竹书纪年》所载秦穆公十一年所取之“灵丘”。《诗·
大雅·灵台》孔《疏》曰: “天子曰灵台”, 则“王城”之郊曰“灵台”、“灵丘”者, 盖与天
子所居“王城”相关而言之。据此, 我们可以肯定此“王城”当为“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
所居之城, 亦即后来为晋文侯所夺之“携”邑。考稽古文献和两周金文, 西周及春秋时期天
下以“王”名城者, 除大荔王城外, 就是周成王在东都洛邑所建的王城。成周以周平王所居
而名之曰“王城”,“携邑”亦因“携王”所居而名之曰“王城”, 故大荔“王城”即“携王
城”。
据考证,《令方彝》及《御正卫簋》所单称“王”者, 均为周王所居之地。则在第三次
周“二王并立”之时, 人称王子余臣所居“携”邑为“王城”者, 意味着当时一些诸侯是以
虢公翰所立王子余臣为正统王嗣的。《左传·文公三年》: “秦伯伐晋, 济河焚舟, 取王官及
郊。”据《秦本纪》张守节《正义》引《括地志》及《水经注·涑水》, 此“王官”为晋邑之
名, 在今山西省闻喜县西。所谓“王官”, 即周王室之卿大夫; 城以“王官”名之, 当为周
王室卿大夫所居之邑。m}
这座王官城邑在携王城附近, 又是春秋初期出现的地名, 自当为携
王卿大夫所居之邑。在两周之际, 王城与王官均为周、晋相邻之邑, 故晋文侯方可就近弑携
王。
综上所述, 两周之际“二王并立”的局面实自周幽王八年以前开始, 直到前760 年携王
被杀, 历时十七年之久的三次“二王并立”的局面才告结束。这样长时期的“二王并立”的
政治格局是西周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事情。它不仅说明两周之际的王权观念已经发生了重要变
化, 更重要的是它反映了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达到了白热化程度, 而
“二王并立”的出现则是引发骊山之难、导致西周覆灭的导火线。
9 3 1 两周之际三次“二王并立”史实索隐
注释:
  ① 据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 此“二十一年”
当为晋文侯21 年(前760 年) 。
② 〔清〕魏源《诗古微·豳王答问》(长沙: 岳麓书
社, 1989 年) 、今人晁福林《论平王东迁》( 《历
史研究》1991 年第6 期) 和李山《诗经的文化精
神》(北京: 东方出版社, 1997 年) 均注意到了
两周之际“二王并立”的史实, 并据此认为《诗
经》的一些篇目为这一时期作品, 但论之未详。
③ 《诗经·周颂·载芟·毛传》: “伯, 长子也。”盖先
秦时以伯、仲、叔、季为长幼之次是通例。
④ 参见: 武伯纶、武复兴《从周原到丰镐》, 载
《陕西日报》, 1979 年6 月24 日及7 月9 日。
⑤ 罗振玉辑《三代吉金文存》, 1937 年影印本。
⑥ 顾颉刚《史林杂识》, 北京: 中华书局, 1963 年,
第57 页。
⑦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孔颖达《正义》引。
⑧ 晁福林《论平王东迁》一文认为, 伯服在“周幽
王五年开始”称丰王, 似无确证。
⑨ 虽有周幽王宫涅、丰王伯服与天王宜臼三王并立
之势, 但仍可视为天王与周幽王的两派对立。
⑩ 《今本竹书纪年》载: 周幽王“三年, 王嬖褒姒。
五年, 王世子宜臼出奔申。八年, 王锡(赐) 司
徒郑伯多父命, 王立褒姒之子曰伯服, 以为太
子”。说与《太平御览》所引《竹书纪年》和
《郑语》异。
lv  立太子宜臼为天王于申者, 《竹书纪年》为申侯、
鲁侯及许文公; 又据《周本纪》、《晋世家》和
《郑世家》载, 晋文侯和郑武公支持周平王当在
周幽王既死后事。但郑玄《诗谱·郑谱》“晋文
侯、郑武公迎宜臼于申立之”说不知何所本, 存
疑待考。
lw [唐] 虞世南《北堂书钞》, 见〔清〕孙星衍等校
注本。
lx 吕, 在今陕西省大荔县羌白镇、吕曲一带, 东及
蒲阪; 此非位于今河南省南阳市西三十里之吕城
之吕国。许, 在今陕西省大荔县东北许原一带;
此非位于今河南省许昌市东三十里之许城之许
国。
ly , 在今陕西省眉县, 为周宣王迁申伯饯行处。
事见《诗·大雅·崧高》。说见本章第二节。
lz  芮国, 在今陕西省大荔县东南。虞国, 在今山西
省平陆县。
l{  参见: 王雷生《论骊山之役与西周的灭亡》, 载
《人文杂志》1995 年第4 期。
l|  据[唐] 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在当时陕州平陆
县东二十里。今平陆县治又已西南移, 则当今东
北三十五里。
l}  《水经·河水注》、《路史·国名纪己·注》并引《竹
书纪年》云: “十九年, 献公会虞师伐虢, 灭下
阳。虢公丑奔卫。公命瑕公吕甥邑于虢都。”与
《左传》有异。
l~  雷学淇《竹书纪年义证》云: “其实虢之宗庙社
稷在下阳, 不在上阳。
mu  《郑语·太史伯东迁之谋章》云: “虢叔恃势。”韦
昭《注》曰: “此虢叔为虢仲之后”, 以东虢为虢
仲所始封。胡玉缙《许 学林·虢仲虢叔封国考》
曾申明此义。存疑备考。
mv  郭沫若《三门峡出土铜器二三事》, 载《文物》,
1959 年第11 期。
mw 参见: 马承源《虢国大墓参观记》, 载《中国文
物报》, 1991 年3 月3 日。
mx 王雷生以虢石父及其子虢公翰均为北虢之君, 是
说可商。参见王雷生《平王东迁年代新探: 周平
王东迁前747 年说》, 载《人文杂志》, 1997 年第
3 期, 第62 —66 页。
my 见《左传·隐公八年》。
mz  见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第40 页, 上海人民出
版社, 1980 年。下引版本同。
m{  据《左传·闵公二年》所载“虢公败犬戎于渭”,
西虢迁至北虢在周平王时, 故此条仅仅说明渭在
春秋初期为北虢所有, 但不能据此认为渭在二王
并立时即为北虢所有。
m|  《晋语四·晋文公返晋为君章》之晋文公“至自王
城”和“会秦伯于王城”与此“王城”为一地。
m}  《左传·文公二年》之“王官无地”即梁弘, 其以
邑为氏; 而《成公十一年》之“王官之邑”, 《成
公十三年》之“俘我王官”和《昭公十一年》之
“单子为王官伯”, 均总称周王室之官。
作者单位: 南京师范大学  
责任编辑: 尚永琪  
0 4 1 社会科学战线·2001 年2 期·历史学研究

- 作者: 乔羊 2007年01月12日, 星期五 18:26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王雷生《平王东迁原因新论》
平王东迁原因新论─周平王东迁受逼于秦、晋、郑诸侯说

作者:王雷生 来源:青藤书屋 2006-11-5 5:09:10

  关于周平王东迁洛邑的原因,自《史记》提出“周避犬戎难,东徙雒邑”的历史性结论后,两千年来,为学者所遵循。直到近现代,一些学者才对史迁说提出异议,如钱穆在《国史大纲》中就指出:“《史记》谓平王避犬戎东迁。犬戎助平王杀父,乃友非敌,不必避也。”现代学者王玉哲还据《国语郑语》中史伯语指出:“当时势力较强者为申、吕,西夷犬戎均属附从地位,……平王何用远避?”(注:《周平王东迁乃避秦非避犬戎说》,《天津社会科学》1986年第3期第 50页。)于是产生了平王东迁是为了“投戎(注:于逢春:《周平王东迁非避戎乃投戎辩──兼论平王东迁的原因》,《西北史地》1983年第 4期。)”、“避秦(注:《周平王东迁乃避秦非避犬戎说》,《天津社会科学》1986年第3期第50页。) ”等新说。
  以上钱、王诸说主要是针对《史记》周、秦二《本纪》而发的。因为据二《本纪》,从申侯召西夷犬戎杀幽王,到“周避犬戎难,东迁雒邑”前后还不到一年时间。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犬戎就由平王之友变为敌邦,这确实令人费解。事实上,关于平王东迁历史上还有一种说法,这就是左昭二十六年《传》记王子朝语及[正义]引《汲冢竹书纪年》的一段话。根据后者,在平王“用迁郏鄏”以前,中国历史上曾有过一段平王与携王之间的“周二王并立”时期(约前771 至前750 年),而平王东迁在前747年(参阅拙作《平王东迁年代新探》, 载《人文杂志》1997年第3期。以下简称《新探》)。那么, 在这长达二十四年的时间里,不仅西夷犬戎与平王政权之间,即使诸侯与二王政权之间,诸侯相互之间等矛盾都可能发生转化。因此,后学以为要找出平王东迁的真实原因,必须全面考查由幽王之死到平王东迁以前的国内形势及各类社会矛盾的变化,才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一

  据《诗经》等古文献反映,“周二王并立”时期,天下陷入一片混乱:“正大夫离居”(《诗雨无正》)纷纷“出走”(《吕氏春秋疑似》),“天下诸侯于是更相侵伐”(《雨无正》郑笺)。文献和金文所见,趁周乱率先侵伐弱小诸侯,夺取周土者主要有以下诸国:
  1.秦。必先指出,与《秦本纪》不同,《国语郑语》载幽王死后秦取周土者乃为“秦景、襄”二君,其中“秦景”就是幽王九年史伯预言中所称赞的当时在位的“国大而有德者近兴”的(庄公第二子)“秦仲”,而《郑语》秦‘襄’乃指《秦本纪》继(襄)[景]公而取周土的秦文公(乃为庄公第三子)(注:拙作:《秦文公即秦襄公考辩》,《三秦论坛》1997年第3期。)。由此观《秦本纪》诸篇, 在申侯召西戎杀死幽王后,秦(襄)[景]公就打着“伐戎救周”的旗号,东出陇阪,与戎争夺周土了。到平王五年,秦(襄)[景]公“伐戎而至岐,卒。”其弟文(襄)公代立,退居西垂宫(今甘肃天水市西南)。大约这次秦伐戎受到严重挫折,故文(襄)公在即位的当年就嫁其妹“缪嬴为丰王妻”(注:按金文所见,两周称王者多为戎狄之君,“丰王”只能是西戎灭周后盘据丰邑的戎王之号。因此秦嫁缪嬴为平王妻不得在《本纪》的“襄公元年”而应在文(襄)公元年。)以缓和与西戎的矛盾。直到第三年,文公方“以兵七百人东猎”。“四年,至汧渭之会,”“营邑之。”经过十多年经营,才于“十六年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歧以东献之周。”至此,秦国就完全占领了岐西之地。
  2.晋。左襄二十九年《传》记女叔侯说:“虞、虢、焦、滑、霍、杨、韩、魏皆姬姓,晋是以大。”意思是说,晋是靠不断鲸吞小国强大起来的,即使像韩、魏等同姓之国也不能幸免。其中韩国在今陕西韩城县韩原一带(《韩世家》[正义]),《国语郑语》韦注及《诗韩奕》孔疏均谓此韩为晋文侯所灭。无独有偶,传世的晋姜鼎载有晋姜奉文侯之命“征敏汤”之事,以声韵求之,“敏汤”应指《读史方舆纪要》所载位于韩城县东南、韩原东偏的古“繁庞”城(“繁”从“敏”得声,古本一字(注: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晋姜鼎考释》。),“庞”、“汤”阳部叠韵):晋攻取“繁庞”城显然是为文侯灭韩扫清道路的。值得注意的是,《水经渭水注》载古郑县(今华县)以西有座城池名叫“峦都”。“都”是春秋初晋人对新拓疆土上所筑城邑的称谓,《晋语一》“狄之广漠,于晋为都”及古本《竹书》晋献公灭虢,“命瑕父吕甥邑于虢都”即为明证,而其“都”名“峦”似与《晋世家》所载,文侯死后辅佐曲沃桓叔的靖侯庶孙栾宾的食邑“栾”有关(“峦”、“栾”均从糸言糸得声,古可通假)。左隐五年《传》:“曲沃庄伯以郑人、邢人伐翼。”曲沃,今闻喜。庄伯,桓叔之子。曲沃庄伯能以郑,邢之师伐翼(按指晋翼侯),两国至少应为曲沃的附庸。其事上距文侯之死(前746年)不过二十八年, 而文侯死,曲沃始大,晋陷入内乱,无暇外顾,则郑、邢二国臣服于晋自当在文侯时,其中郑国即指距曲沃不远,位于河西峦都城以东约二十里地的古郑国(见《水经渭水注》)(注:此郑国位于四岳华山之下,疑为姜姓,别有考。),则文侯时,晋拓疆至华山西麓,把位于西麓的峦都城作为靖侯庶孙宾的食邑不是不可能的:也正是由于文侯时晋国攻占了河西不少土地,从东、北、西三面包围了当时携王所居,位于大荔以东的携地,所以到了公元前 750年, 晋文侯杀死携王而并其地(见《新探》)。
  此外,晋文侯还攻占了河东不少土地。今本《竹书纪年》:“(平王)赐秦、晋以邠、岐之地。”文中之“岐”显然指秦文(襄)公“伐戎救周”,献“岐以东”之地,平王赐其“岐西之地”的“岐”,《秦本纪》所载文公伐戎,“地至岐”及《匈奴传》“秦襄公伐戎至岐”都清楚说明平王赐给秦的“岐西之地”是包括“岐”地在内的。此事发生在秦文公十六年(前750年), 与以晋文侯为首的诸侯杀携立平乃是发生在同一年的历史大事(见《新探》),则“邠”应是平王赐给晋文侯以彰其杀携立己之功的。“邠”,当从汾水得名(从邑作“邠”)。从文侯死,其孙孝侯迁都于翼(今翼城县东南),曾孙郄迁都于鄂(今宁乡县东北)来看,平王赐给晋文侯的“邠”地当指汾水中下游地区。这些地方当然不是平王主动“赐”给晋的,而是同平王赐给秦的“岐西之地”一样,乃是晋文侯趁周乱强取豪夺得来的,平王不过形式上追封罢了。──从《后汉书西羌传》“(宣王三十八年)晋人败北戎于汾隰”的记载看,晋之开拓河东邠地可能从宣王末年业已开始,要早于取河西之地(按今本《竹书》,“晋灭韩”在平王十四年)。
  3.郑。在秦、晋两国趁周乱掠取西部周土的同时,周幽王庶弟,原任成周司徒的王子多父亦拓土于河南中部,相继灭掉了郐、虢二国,都于郑父之丘(今河南新郑),是为郑桓公(注:拙作:《郑桓公生平事迹考实》,《人文杂志》1995 年增刊第二期。)。 又据《韩非子说难》、今本《竹书》记载,大约在桓公死(平王七年?)后的第二年,其子武公嫁女给胡君,趁其不备,灭掉了位于今长葛县以西的古胡国。(注:指《读史方舆纪要》许州条引《水经注》所载胡城。)
  此外,据《郑语》载,趁周乱伐国拓土者还有齐庄公。不过齐偏在海隅,所灭国多在东海之表,对时局影响不大。
  由此可见,幽王死后,由于周二王并立,群龙无首,中国社会确实出现了诸侯“更相侵伐”的局面。而带头掠取周土者,正是后来以护送平王东迁之功自伐的秦、晋、郑三国之君。

  二

  “周二王并立”,诸侯们“更相侵伐”,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一定的政治倾向。由于平王勾结西夷犬戎弑父灭周,所以“周二王并立”之初,大多数诸侯如晋、芮、魏、虞、鲁、卫及西方的嬴秦等都站在虢公翰所立王子余臣一方,奉其为正统王嗣(后被杀废贬称携王),以与平王政权相对抗(见《新探》)。但是到了“周二王并立”后期,形势发生了剧变,以晋文侯为首的诸侯竟杀废携王,转而拥立平王,原来依附申吕拥戴平王的西夷犬戎却倒转予头,“侵暴中国”(按指平王所居骊山申国和镐京,见《新探》)”。那么,发生如此剧变的原因何在呢?研究这一问题对于探讨平王东迁原因无疑有着重要的意义。
  晋文侯杀死携王的根本原因当出自诸侯们共同的政治需要:当时,周亡未远,周王室余威还在,对于晋、秦、郑等诸侯来说,当他们趁周乱夺取了大片土地后,就迫切需要一个王室出来承认他们的占有使之合法化,──对秦、郑两国来说还要获取他们梦寐以求的诸侯头衔。──携王显然是因为未能满足他们的政治要求而惨遭杀害的,这从汉代人所着《逸周书谥法解》给“携王”之“携”所下的“怠政外交”的定义即可看出。本来,按《汲冢竹书》,“携”为地名。两周金文所见,凡在“王”字前冠以国名者多为戎狄之君或诸侯之潜越者(注:参阅拙作:《论骊山之役与西周的灭亡》, 《人文杂志》1995年第4期第97页。)。诸侯们杀废携王,在“王”字前冠以国名“携”不过是把他视作戎狄之君或诸侯之潜越者,言其称王非法罢了。着《谥法解》的汉儒大约不知“携王”一名的来历(《汲家竹书》出土于晋太康年间),误以“携”为谥号,遂根据当时的历史资料和民间传说,按照携王生前的所作所为给携下了如上的定义,从中不难看出,携王被杀是由于他对内荒忽政事,对外怠慢诸侯,无视诸侯们提出的政治要求所致。
  周平王则不同。由于他名声太坏,最初拥戴他的仅限于畿内诸羌及西戎乌合之众。因此,当秦、晋等诸侯打着“伐戎救周”的旗号从东、西两方打来,占据了岐以西及河东、河西的大部分土地后,在这一形势下,平王政权若不改变态度,与东方诸侯及西方秦国和解,其在骊山申国就难以存在下去了。而1977年临潼西段村出土的春秋初铜器“陈侯作王妫媵簋(注:临潼县文化馆:《陕西临潼发现武王征商簋》,《文物》1977年第6期。) 。”及《史记郑世家》等所载郑“武公十年(按当为‘三年’,见上文)娶申侯女为妻”就是平王政权力求与诸侯和解的明证。而郑武公娶申侯之女为妻无疑意味着郑国承认了在申侯庇护下的平王政权,作为回报,平王承认郑国对郐、虢、胡等国的占有,并封其为诸侯(注:按公羊桓十一年《传》称武公之父创建郑国的桓公为“先郑伯”,明桓公时,郑国未被周室承认。),这对秦、晋等诸侯无疑有着极大的吸引力。因此,秦、晋等诸侯,当他们的政治要求在携王那里难以实现时,转而拥戴平王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但是,平王谋求与诸侯和解所遇到的头等难题就是其勾引犬戎弑父之事。因为在血缘宗法思想占统治地位的两周社会,父权至高无上,弑父乃为首恶大罪,因此,平王若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藉口为其弥天大罪辩解,就不可能与诸侯和解。由于当初是申侯、缯侯合谋召西戎伐周,遂杀幽王于骊山之下的,因此平王为其罪行辩解最好的也是唯一的办法就是嫁祸于西戎,这主要表现在《史记》中除周秦两《本纪》外,齐、鲁、晋、郑等十《世家》文所共书的“犬戎杀幽王”一句话上。这句话并非意味着司马迁“善为尊者讳”(注:于逢春:《周平王东迁非避戎乃投戎辩》,见前注。),──在关于幽王死因问题上,十《世家》文与周秦两《本纪》所载不同,诚如班固在《司马迁传》中所说的是因为采自不同经传的缘故;十《世家》文所记当出自我们今天看不到的为(姜)齐、鲁、晋、郑等国旧贵族收藏的,幸免于秦火的十国史记,然追根朔源,当出自平王之口。何以见得?见之于平王东迁时对秦襄(文)公所说的“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见《秦本纪》)一句话。纵观中外历史,凡勾引异族纂权谋国者无不是以土地、金玉子女为代价的,平王和申侯也不能例外,──在王师压境包围了申国都邑的生死存亡关头,申侯和平王以镐京的金玉子女和肥沃的岐丰之地作为诱饵招引西戎伐周不是不可能的:《周本纪》载西戎“遂杀幽王骊山下,虏褒妣,尽取周赂而去”就是明显的例证。若此,周平王把根据盟约送给西戎的“岐丰之地”说成是“戎无道”,是“侵夺”,这不是颠倒黑白,为自己开脱罪责又是什么呢?再征诸当时的形势,“犬戎杀幽王”出自平王之口,再由各国史官记录下来,载入史册应是无庸置疑的。
  毫无疑问,周平王背信弃义,出卖昔日的盟友,乃是导致平王政权与西戎联盟破裂,西戎倒戈,“侵暴中国”的根本原因所在。

  三

  综上可知,幽王死后,中国社会严重动荡不安,《十月之交》“百川沸腾,山冢崒崩,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的诗句就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在这一激烈变动的历史时期,各类社会矛盾错纵交织,各种社会势力都在不断地分化和重新组合,都在不同时期按照各自的利益寻求新的伙伴关系,确定着对两个王廷的态度,当然也就决定着周王室的生存和去向。
  史学界有一种观点认为,平王东迁洛邑一是因镐京残破,不如“洛邑居天下之中,八方辐凑,经济发达。”二是镐京“邻近西戎和正在崛起的秦,故不如迁往东都安全”,因为“支持周王室的晋、郑、卫等都在洛邑附近。”(注:晁福林:《论平王东迁》,《历史研究》1991年第 6期第20页。)然据《周语下》记卫彪傒语说,早在幽王时,成周“已亡其百姓,其坏之也久矣”(注:成周残破当与郑桓公“迁其民洛东”,后率成周之众灭郐、虢有关,详拙作《郑桓公生平事迹考实》,见前注。)。再从《左传》等文献记载周室迁洛后常向晋、鲁等诸侯乞讨车辆,财帛的史实看,当时洛邑经济未必发达。洛邑固然处于四方姬姓诸侯之中,但这些诸侯在携王被废后并不都是拥戴平王政权的,如《春秋》隐三年所记,平王死,鲁不奔葬就是明显的例子。何况洛邑西邻虢国,乃是平王政权的死敌,在携王被杀后,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虢国也立即改变态度拥戴平王室了,则平王迁都洛邑又“安全”在什么地方?相反,关中沃野千里,乃是周室根基之地,即使失去岐西,仍有镐、郦及秦晋新献的岐丰及河西之地可使平王政权丰衣足食。且平王所居郦山申国及其毗郐的吕、许等姜姓诸侯乃为平王母舅之邦。周平王怎能甘心情愿地放弃土地肥沃,物产丰饶的丰、镐、郦、携之地,脱离母舅之邦的庇护,投身于对他尚有敌视情绪的东方诸侯的怀抱中,建都于财政来源极度困乏的洛邑废虚上当叫化子天子呢?
  毫无疑问,平王东迁完全是不得已的,是为势所迫。
  那么,平王东迁是受逼于西夷犬戎吗?回答是否定的。西戎泛指陕(今河南陕县)以西的鬼方、严允、犬夷等戎狄民族,他们中有不少是“先进于礼乐”的部族,但在殷周王室长期压迫下,其经济文化明显落后于诸夏。他们或“依随水草,”或“以产(农)牧为业”,虽种号繁多而不相统属(《后汉书西羌传》)。所以,终西周一代,西戎虽多次入侵,但只有在依附较先进的申吕诸姜才得以灭周。而其在退出镐京,占据了“岐丰之地”的一段时间里,并未形成一个或几个强有力的政治实体,所以,当平王为了讨好诸侯,出卖昔日的盟友时,西戎虽怒火中烧,发兵“侵暴中国”,但由于是鸟合之众,根本难与秦晋等诸侯大军相抗衡。据《秦本纪》载,自文(襄)公将西戎驱逐出岐丰之地,其后关中虽有亳王、彭戏氏等戎号,但大多已退居泾渭以北近关中北山一带的地方(注:顾颉刚:《史林杂识初编秦与西戎》。),对居于骊山申国的平王政权已构不成多大的威胁,故蕴涵着文(襄)公以兵送平王的石鼓文(见《新探》)中“无一字及戎夷之暴”了。(注:马叙伦:《石鼓文为秦文公时物考》,《北平图书馆刊》7卷2号。)
  平王东迁既不是受逼于西夷犬戎,当然更不可能为母舅之邦申、吕、许诸羌所逼。洞察当时的风云变幻,迫使平王东迁的只能是趁周乱夺取周土最多的,且为了土地和爵位杀废携王于前的秦、晋、郑等诸侯。
  这里,让我们首先探讨一下秦、晋二国在杀携立平,伐戎救周之后,为什么要献地给平王政权?
  《秦本纪》载:“十六年(前750年),文(襄)公以兵伐戎, 戎败走。文(襄)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岐以东献之周。”后学在《新探》一文中指出。文(襄)公献“岐以东”──“岐丰之地”给周,“是要以土地换取秦国梦寐以求的诸侯头衔,并以牺牲岐东之地以换取周平王对其占有岐西之地的承认。”而如上所考,晋文侯趁周乱也夺取了河东、河西不少土地,但文侯通过杀携立平、伐戎救周(注:晋文侯伐戎救周见《尚书文侯之命》。),周平王赐给他的只有河东邠地,显然,同秦献地一样,晋文侯也曾以牺牲河西之地以换取周平王对其占有河东邠地的承认。这一方面当出自政治斗争中的对等原则(秦献地,晋不能不献),另一方面也是当时形势所要求的:打开地图,人们不难看到晋国趁周乱所占有的河西峦都城已逼近平王所居的骊山申国,而据《山海经海内东经》记载,古代泾水在(今临潼县东四十余里的)“戏北”入渭,这就是说秦驱逐西戎所占据的位于“泾渭之间”的“岐丰之地”较今要辽阔得多,向东伸延近百里:北达富平县西南迤山(注:即《读史方舆纪要》卷五十三引孔氏言“昔周东迁,以岐丰赐秦,东至迤山”是也。),南及泾河入渭处,距申国都邑骊戎城不到二十里地。因此晋、秦两国在杀废携王,拥立平王为合法王嗣之后,假若不把他们打着“伐戎救周”的旗号占有的河西与岐丰之地献给周,必然会因占地过多引起其它诸侯的强烈不满和反对,而且还使他们刚刚拥立的,当时居于骊山申国的平王政权严重不安,这在当时对秦、晋两国来说显然是不利的。因此,为了安天下诸侯之心,稳定新拥立的周平王政权,巩固已获得的胜利成果,秦、晋两国暂时献出岐丰与河西之地乃是明智的抉择。
  既然秦晋两国献地只是一种权宜之计,那么当秦晋两国巩固了在岐西、河东邠地的统治后,在他们因杀废携王引起的国内风波逐渐平息后,向周平王室索回岐丰与河西之地也就势在必行了。这从平王东迁时赐给秦晋的土地即可看出:宋代出土的襄公鼎铭云:“天公迁洛,岐丰赐公,秦之幽宫,鼎藏于中。”(《秦会要》卷十一引)明平王赐秦“岐丰”之地的确是在襄(文)公以兵送平王东迁之时。又《吕氏春秋疑似》:“平王所以东徙也,秦襄、晋文之所以劳王,劳而赐地也”。明晋文侯同秦襄(文)公一样,通过护送平王东迁也获得不少土地,──按照对等原则,这次平王赐给晋国的必然是当初同秦国一起献给平王室的河西之地,上考文侯死,晋拥有携、韩、峦等河西之地即其明证。毫无疑问,公元前747年平王东迁时赐给秦晋的, 也就是秦晋两国向平王政权索取的,也正是由于秦晋两国向周平王室索取昔日献给他的岐丰与河西之地,使平王政权在镐、骊之地难以立足,不得不东迁了。
  在秦晋两国决意向周王室索取昔日奉献的岐丰与河西之地时,在东方出现了一个郑国。这是一个趁周乱新建的国家,大约在平王十年通过与申侯通婚才得到周天子的承认,在诸侯中没有多大的威信,所以,这个新建的郑国自然希望借天子以抬高其在诸侯中的地位,并阴谋控制周王室,假天子之命以扩疆拓土,这也从郑国通过参预平王东迁一事所得到的赏赐及周平、桓之世郑伯的所作所为即可清楚地看出:据《左传》记载,郑武公通过护送平王东迁不仅得到虎牢以东之地(庄二十一年杜注),而且攫取了执掌周室军政大权的“卿士”之职(隐三年,襄二十五年)。武公死,其子庄公嗣位,目无王庭,先后假天子之命,调动王师和诸侯军队伐卫(隐元年),伐宋(隐十年),灭许(隐十一年)。郑武公即怀有此野心,自然与秦、晋之君一拍即合了。
  由此可见,平王东迁即不是为了“避戎”,也不是为了“避秦”,而是受逼于晋、秦、郑等诸侯,也就是说强迫平王东迁的正是历史上以护送平王东迁之功自伐的,享有“夹辅”、“肱股”(《晋语四》)美誉的晋文、秦襄、郑武等“贤”、“卓”之君。而且极有可能,他们还故伎重演,把平王东迁说成是为犬戎所逼,并以“周避犬戎难,东徙雒邑”布告天下,蒙骗世人;并载入史册,从而也骗过了一代巨匠司马迁。

  《人文杂志》,1998/01,86~90页

- 作者: 乔羊 2006年12月26日, 星期二 15:53  回复(0) |  引用(1) 加入博采

邵炳军--周大夫家父《节南山》创作时世考
    周幽王骊山之难,标志着西周王朝历史的终结,开启了天王宜臼与携王余臣“二王并立”的特殊政治格局,拉开了我国春秋史悲壮的帷幕。史官用记史方式“实录”这一历史性剧变,启迪后人知古而鉴今;诗人以自己的艺术笔触,形象地再现了自己的痛苦经历,表达了他们对周幽王黑暗政治怨怒之愤和对西周王朝覆灭的哀挽之情,并对此作了痛苦而又深刻的反思,以警策后人。周大夫家父的《节南山》就是其中的代表作之一。 一、骊山之难与“二王并立”的史实索隐 周幽王十一年(前771年),周幽王亲率大军讨伐西申, 导致西申侯(注:西申侯,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引《汲冢书纪年》曰“平王奔西申”。宋郑樵《通志·氏族略》引《瑞应图》曰:“周成王时西申国献凤,留中国,因氏焉。”盖西申始封于周成王时,其后以国为氏,曰姜姓西申氏。据《诗·大雅·崧高》之“申伯信迈,王饯于méi@①。申伯还南,谢于诚归”及其他史料考证,西申侯国的地望当在méi@①(今陕西省眉县东北),位于宗周以西,故曰西申。周宣王元舅申伯迁谢(今河南省南阳市东南)以后,其所遗部族申侯之国,仍曰西申;与此对应,迁谢申伯之国则曰南申国。其后均以国为氏,曰姜姓申氏。)与缯(姒姓国名)、西夷犬戎联兵攻周,破镐京,追杀周幽王、王子伯服及司徒郑桓公于骊山戏水之岸(今陕西省临潼市东南),西周遂亡,史称骊山之难。 对这一历史性剧变,《左传》、《国语》、《竹书纪年》、《史记》等先秦两汉的史籍均有详细的记载,并为许多研究《诗经》的学者注意而征引,但对两周之际“二王并立”的史实却很少有人注意。直到清魏源《诗古微·豳王答问》中论及周平王东迁原因时曰:“方平王之初立也,外迫戎、翟之祸,而岐、丰既非所有;内畏携王之逼,而西畿亦不敢居。”这是笔者所见到的《诗经》研究中最早提到携王的学者。今人晁福林先生在《论平王东迁》一文中详细地讨论了两周之际“二王并立”的历史事实,李山先生《诗经的文化精神》据此认为《诗经》的一些篇目为这一时期的作品,但论之未详。故有必要对此作较为详尽的论述。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载王子朝乱时(周敬王四年,前516 年)诰辞中曰: 至于幽王,天不吊周,王昏不若,用愆厥位。携王奸命,诸侯替之,而建王嗣,用迁郏@②。 从王子朝诰辞中可以看出,在周幽王与周平王之间,还有一个携王,被诸侯所废替,周平王才成一统。但西晋杜预《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注》及《世族谱》、三国吴韦昭《国语·晋语·注》、唐司马贞《史记·周本纪·索隐》均以伯服为携王。惟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引《汲冢书纪年》云: 平王奔西申,而立伯盘为太子,与幽王俱死于戏。先是,申侯、鲁侯及许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太子,故称天王。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余臣于携,周二王并立。二十一年(注: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曰:“《春秋经传集解·后序》:‘《纪年》无诸国别,惟特记晋国、起自殇叔,次文侯、昭侯,以至曲沃庄伯。庄伯之十一年十一月,鲁隐公之元年正月也。皆用夏正,建寅之月为岁首。编年相次。晋国侯灭,独纪魏事。’案:殇叔在位四年,其元年为周宣王四十四年,其四年为幽王元年。然则《竹书》以晋纪年,当自殇叔四年始”。据此,“二十一年”当为晋文侯二十一年、周平王十一年,公元前760年。), 携王为晋文公所杀。以本非适(嫡),故称携王(注:《新唐书》曰:“《大衍历议》谓丰、岐、骊、携、皆鹑首之分,雍州之地,是携即西京地名矣。”携与丰、岐、骊相连,很可能是镐京附近某地,携王所居当在丰镐周都旧地。《竹书纪年》云“以古非适(嫡),故称携王”,童书业《春秋左传研究》据《逸周书·谥法》“怠政外交曰携”,认为携“非地名,而为谥法”;皆非。)。 《汲冢书纪年》所叙周二王并立的史实,《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提及携王而未详,《国语·周语》周太史伯阳父论周将亡、《国语·晋语》史苏论献公伐骊戎而不吉及《国语·郑语》周王朝司徒郑桓公与周太史伯论周将乱等三条史料中,虽未提及“二王并立”之事,但亦透露出骊山之难前周“二王并立”的信息。《史记·周本纪》载,骊山之难后,“于是诸侯乃即申侯而共立故幽王太子宜臼,是为平王,以奉周祀。”《说文》:“即,食也。”段玉裁《注》曰:“《毛传》曰:‘即,就也。’”据此,“即申侯而共立”可解作“顺从于申侯已拥立天王的事实而一致拥立宜臼为平王。”由于平王非先王所立,所以清梁玉绳《人表考》云“其(携王)立较宜臼为正。” 我们将上引诸文相参,会获得一些具有重要价值的史实: 其一,太子宜臼被废黜后逃奔西申,从西申侯助周平王的史实及《今本竹书纪年》周幽王十年“王师伐申”和《国语·郑语》“王欲杀太子以成伯服,必求之申,申人弗卑,必伐之”的记载来看,是可信的。据《太平御览》卷八十四和卷一百四十七引《竹书纪年》“幽王八年,立褒姒之子伯服以为太子”、《今本竹书纪年》周幽王“八年王锡(赐)司徒郑伯多父命,王立褒姒之子曰伯服以为太子”和《国语·郑语》韦昭《注》“幽王八年(桓公)为司徒”等记载,宜臼奔西申当在幽王八年。 其二,幽王生前由申侯、鲁侯、许男、郑子拥立原太子宜臼为“天王”。据《今本竹书纪年》“(周幽王)十年春王及诸侯盟于太室”“王师伐申”、唐虞世南《北堂书钞》(清孙行衍等校注《影宋北堂书钞》)卷二十二引《竹书纪年》“盟于太室”和《左传·昭公四年》“周幽为太室之盟,戎狄叛之”的记载及我们对宜臼奔西申时间的推断,宜臼称“天王”当在周幽王八年至十年之间(前774年至前772年)。《春秋》经文中对周王称“天王”者十二,称“王”者二,称“天子”者一。其中周平王凡两见,均称“天王”。《春秋》是纪写东周历史的史籍,周王多称“天王”、当于平王首称“天王”有关。正如顾炎武《日知录卷四·天王》引赵子曰:“称天王,以表无二尊”,而宜臼称“平王”是死后的谥号。 其三,幽王死后由其党羽虢公翰拥立王子余臣于携地,时称“携王”。《汲冢书纪年》所云之虢公翰当为《国语·郑语》、《晋语》所云之虢石父,亦即《吕氏春秋·当染》之虢石鼓,名翰,一名鼓,字石父,是封于西虢的文王母弟虢仲之后。西虢在西京畿内,世为王朝卿士。周幽王死后,虢公翰凭借自己的政治影响,依托西虢之地,拥立王子余臣为“携王”,继承周祀,自是情理之中的事。卫武公、郑武公拥立天王有功而为周平王卿士,但周自平王元年至桓王四年的五十五年中,史籍未载虢氏为王卿士事,一直到桓王五年(前715 年)虢公忌文任卿士(《左传·隐公八年》)。世为卿士的西虢氏遭平王如此冷遇,似与虢公翰拥立携王有关。骊山之难后,天王宜臼已立于西申,携王余臣又立于携地,形成了两个针锋相对的政治利益集团,是谓“二王并立”。一直到周平王十一年(晋文侯二十一年,前760年), 携王被晋文侯仇所杀,这长达十二年之久的“二王并立”政治局面终告结束,周平王方成一统。 当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西周衰亡,由来者渐。众所周知,西周自懿王时起,内外矛盾交织并乘,便开始走上衰败的道路。在周幽王统治的十一年中,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达到了白热化程度,西周覆灭是各种社会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但“二王并立”的出现则是引发骊山之难、导致西周覆灭的导火线。 二、家父的生活时代、职掌和采邑发微 《节南山》之末章署名作者为家父,那么家父为谁?他生活在哪个时代,前人众说不一。其职掌、采邑、族系如何,前人均未涉及。而弄清这些问题,却又是考定《节南山》创作具体年代的关键。 1.家父是历仕周幽王和周平王两朝的元老重臣 前人对家父的生活时代有周宣王、幽王、桓王三说。三家诗主“宣王说”。其“家父”作“嘉父”、或“嘉甫”,东汉班固《汉书·古今人表》将其次于周宣王时。清翟云升《校正古今人表》据《左传·隐公六年》“翼九宗五正顷父之子嘉父”一语而疑之。毛诗主“幽王说”。《诗序》曰:“《节南山》,家父刺幽王也。”以家父为周幽王时人。南宋朱熹《诗集传》据《春秋·桓公十五年》有“家父来聘”(“聘”当为“求车”)疑之。北宋欧阳修主“桓王说”。其《诗本义》据《春秋·桓公十五年》之“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一语为凭,认为家父为周桓王时人。唐孔颖达《诗经正义》早已注意到《春秋·桓公八年》和《桓公十五》两家父与《节南山》诗之家父同名而非同一人,并列举大量例证说明“古人以父为字,或累世同之”。事实上,除《春秋》所记周桓王十六年(前704年)聘鲁之家父、周桓王二十三年(前697年)求车之家父外,在《左传》中亦凡三见:《隐公六年》(周桓王三年, 前717年)晋顷父子大夫嘉父、《襄公四年》(周灵王三年,前569 年)山戎无终国君嘉父、《襄公二十一年》(周灵王二十年,前552 年)晋栾盈之党大夫嘉父。古代家、嘉通音假借,盖家父亦曰嘉父,但肯定不会是一人。 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引东汉蔡邕《朱公叔谥议》曰:“周有仲山甫、伯阳父、嘉甫,优老之称也。”称“优老”者,当为德高望重、历事数朝之元老重臣。 仲山甫,姬姓,名皮,周宣王封于樊,亦名阳樊(今河南省济源县东南三十八里之皮城),曰樊侯,后因以封邑为氏,曰樊氏。(依宋郑樵《通志·氏族略三》)入为周宣王卿士,为周宣王“中兴”大臣之一,谥穆仲。《竹书纪年》载:(周宣王)七年,“王命樊侯仲山甫城齐”。当时,尹吉甫作《zhēng@③民》颂之曰:“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又《国语·周语》及《晋语》、《史记·鲁周公世家》,均有类似记载。据此可知,周宣王七年仲山甫已经对外是镇抚东方之伯,对内是补天子过失之臣,除其具有“柔亦不茹,刚亦不吐”(《大雅·zhēng@③民》)这种刚柔相兼的性格外,当于其资望有关。仲山甫为鲁献公次之,鲁献公在位三十二年,鲁献公卒至周宣王即位又二十九年,凡六十一年。据此推测,周宣王继位时仲山甫至少已是知天命之年了。从《zhēng@③民》所颂、史籍所载和对其年龄的推算来看,仲山甫在共伯和干王位时已是周王室大臣,周宣王即位后又入仕宣王朝为卿士,至周宣王三十二年举荐称为鲁孝公时,当是八十多岁的老臣了。故蔡邕称之为“优老”,《古今人表》亦列为智人。 伯阳父,嬴姓,周幽王时为太史。战国时有魏邑伯阳(今河南省安阳市西北)或其封邑。从《国语·周语上》及《史记·周本纪》载其在幽王二年“西周三川皆震伯阳父论周将亡”一事看,他是一位精通天文星象之学、知识渊博、思想敏锐的历史学家。他通过自然灾异预言周之将亡,虽不免有《国语》编撰者的附会成份,但从其真知灼见中,透露出了一位成熟的史学家对现实生活的观察力和对未来社会的预见性,亦透露出一位正直的政治家对幽王朝昏庸无道统治的不满。据此,我们可以推测,伯阳父极可能是由周宣王朝入仕幽王朝的元老重臣。周宣王朝虽千疮百孔,毕竟是西周末期的中兴之世,而周幽王朝初期即已是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了。只有历仕周宣王与幽王两朝并熟悉其重大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情况的人,才会对未来社会有如此清醒的认识。 《节南山》作者家父亦应具有与仲山甫、伯阳父相似的政治才干和生活阅历,否则蔡邕不会将三人并称“优老”了。况且蔡邕先举由共伯和干王位时期入仕周宣王的仲山甫,次举由周宣王时期入仕周幽王的伯阳父,那么,后举由周幽王时期入仕周平王的家父,是合乎情理的。《诗序》曰:“《节南山》,家父刺幽王也。”唐孔颖达《毛诗正义》曰:“韦昭以为平王时作,此言不废,作在平恒之世而上刺幽王也。”两说似互相抵牾,却说明《诗序》作者看到的史料家父为幽王时人,韦昭所看到的史料是平王时人,正好可证家父历仕周幽王、平王两朝。况且,从周幽王在位仅十一年时间推算,周幽王朝的大夫出仕周平王朝是很有可能的事。 2.家父就是《诗·小雅·十月之交》之宰夫家伯 《郑笺》:“家父,字,周大夫也。”南宋朱熹《诗集传》曰:“家,氏;父,字;周大夫也”。朱说盖本之于“春秋三传”注文。《桓公八年》西晋杜预、东汉何休、东晋范宁三《注》义同,唯何休《公羊传·注》为详:“家,采地;父,字也;天子中大夫氏采,故称字不称伯仲也。”家父食采于家邑,以邑为氏,此说得之。 赐姓、胙土、命氏为西周封建三要素,其实质是“基层社群地方权力的延续”,其“在族群衍裂以组成新族群的意义,大于裂土分茅别分疆土的意义”(注:许悼云《西周史》北京:三联书店,1994。)。封分制度是人口的再编组,同姓自然要有异氏来别之。据我们对宋郑樵《通志·氏族略》的初步统计,以国为氏者凡233,其姬姓氏国49, 姜姓氏国8,其余大都为周初所封古帝王及夏、商之裔以国为氏者。姬、 姜两姓氏族,大部是在周武王、成王、康王时期封建完成阶段封国为氏者。又,以邑为国者凡161,姬姓卿大夫食邑为氏者71, 且大都为西周以前所封之采邑。据此,家氏采邑之封当不会迟于此时。 《诗·小雅·十月之交》有“家伯维宰”,《郑笺》以家伯为字,清梁玉绳《古今人表考》家氏以字为氏。事实上,称家伯者,例同毛伯、原伯。文王子毛叔郑,始封于毛(今陕西省扶风县,东迁后在河南省洛阳市附近,从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说)。其后以邑为毛氏,伯爵(据《毛伯敦》),故世称毛伯;世为周卿士,位居三公,故世称毛公,(周宣王时有毛公厝,据《毛公鼎》)。文王子原伯,始封于原(今山西省沁水县西北里许,后迁封于河南省济源县西北之原乡。依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说)。其后以邑为氏,伯爵,故世称原伯(《左传·昭公十八年》有原伯鲁);世为周卿士,故亦称原公(《左传·庄公十八年》有原庄公)。据毛氏、原氏之例,家伯当以采邑为家氏,而非字。 周人氏后称伯者凡三:或以官爵称伯,或以国爵称伯,或以行次称伯。家伯之伯当以官爵称伯。我们可以《十月之交》“家伯维宰”之“宰”来分析。《郑笺》释“宰”为“冢宰”,清陈奂《诗毛诗传疏》释“宰”为“宰夫”。陈氏认为,“冢宰是执政之官,皇父为卿士,不当复有家伯为大宰”。陈说为是。据《周礼·天官·冢宰》,宰夫由下大夫四人任之,官位仅次于大宰(卿一人)、小宰(中大夫二人)。其职掌是:“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叙群吏之治,以待宾客之令,诸臣之复,万民之逆,掌百官府之徵令,辨其八职(正、师、司、族、府、吏、胥、徒)。”《春秋·隐公元年》有“天王使宰@④归惠公、仲子之fèng@⑤”。唐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章炳麟《春秋左氏疑义答问四》均释“宰”为“宰夫”。宰@④代表周平王来为鲁惠公馈助表之物,正是行宰夫掌“邦之吊事”之职。又《桓公四年》有“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渠即周之阳渠(今河南省洛阳县城西之阳渠),则渠伯纠盖以邑为氏。渠伯纠代表周桓王到鲁国行聘礼,正是行宰夫掌“朝觐、会同、宾客”之职。据此两例可证,家伯即为周幽王时宰夫,其为士大夫,当以官爵称伯。(《公羊传》东汉何休《注》以家父为中大夫,爵同小宰,恐非。) 据上所论《节南山》之家父与《春秋·桓公八年》及《桓公十五年》之家父均为家氏父字,必为同氏。那么周桓王时家父当为周幽王时家父之后。周桓王十六年时家父代表桓王去鲁国行聘礼,其职掌同宰夫渠伯纠;二十三年代表桓王去鲁国求车,合宰夫掌“财用”之职。可见周桓王时之家父与周幽王时家伯一样均任宰夫之职。《节南山》之家父赋诗刺太师尹氏,“以究王xiōng@⑥”,希望周幽王的后继者“式讹尔心,以畜万邦”,正与宰夫“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职掌相合。据此可证,《节南山》之家父亦应为宰夫之职。 西周时代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上的贵族宗君制(贵族与君主共政)这一政体,是以其世族世官制及世卿制这一官制为组织保证来实现的。其特征是:先有世族,后有世官,具体的官职可以因人而异,不一定父死子继,但某一官职一般则固定地由某一世族或地位相当的某几个世族世袭;而执政卿士,即所谓三公六卿,则往往是由周王室的几个强宗大族世袭。由上述前提可进一步推论:《十月之交》的宰夫家伯与作《节南山》“以究王xiōng@⑥”的宰夫家父是同一个人,其可称之为宰夫家伯父,且历任周幽王、平王两朝。 又,《十月之交》四章《郑笺》称卿士皇父、司徒番、宰夫家伯、膳夫仲允、内史聚子、趣马蹶、师氏@⑦等七人为“七子妻党”,那么,“七子妻党”何以“穷王xiōng@⑥”呢?“七子妻党”实为《郑笺》的附会之辞。《十月之交》重在刺幽王宠褒姒,以至“艳妻煽方处”,终于导致天灾人祸,西周覆灭。七子之中,仅刺皇父而未及其余。皇父作为六卿之长,看到西周即将覆灭的结局,“作都于向”,与郑桓公寄孥虢郐作东迁打算,事相类。不过“皇父孔圣”之处在于他不像郑桓公一样做了周幽王骊山之难的殉葬品,而是提前“以居徂向”,委政隐退了。故诗人曰:“我不敢效我友自逸”。在王室方骚、人心危惧之时,皇父委政他人,隐退自逸,不顾君臣之义,违民所望,正是诗人所刺。在外有犬戎之逼、内有“艳妻煽方处”而王室大厦将倾的情况下,六卿之长尚且难以驾驭复杂的政治局面,只得隐退离居,更何况司徒、宰夫、膳夫、内吏、趣马、师氏这类属官,岂能有用武之地呢?因此将宰夫家伯父列入“七子妻党”是不合乎诗意所指的。家伯既非“七子妻党”,又非周幽王亲信,赋诗“以究王xiōng@⑥”是有其政治思想基础的。 3.宰夫家伯父采邑的地望与氏族谱系 宰夫家父以家邑为氏,那么,家邑的地望又在何处呢? 我们先看看晋国姬姓贾、嘉二氏的地望及氏族谱系。贾氏,伯爵,晋之公族。周康王封武王子唐叔虞少子公明于贾(今山西省临汾县贾乡)(注:宋郑樵《通志·氏族略二》以今陕西省蒲城县西南之贾城当之;清顾栋高《春秋大事表》从之,恐误;杨伯竣《春秋左传注》以为当在今山西省襄汾县东,亦不确。郑樵《通志·氏族略二》亦曰:“或言河东临汾有贾乡是也”,其与刘纬毅《山西历史地名录》之说相合,此从之。)为晋之附属国,谓之贾伯;旨世称之(《左传·桓公九年》有伐曲沃之贾伯),以国为氏。晋侯缗二十八年(前679 年)曲沃武公入晋都翼城(今山西省翼城县西二十里之唐城村),杀晋侯缗,取晋并贾,贾于是亡,其后仍氏贾。嘉氏,郑樵《通志·氏族略三》曰:“嘉氏,晋大夫嘉父之后,栾氏党也。”此本《左传·鲁襄公二十一年》和《国语·晋语八》为说。事实上,鲁襄公二十一年(周灵王二十年、晋平公六年,前552年)前165年,即《左传·隐公六年》(周桓王三年、晋哀侯元年,前717年)之嘉父,居晋都翼城,其父顷父, 身居九宗五正这一殷商以来传世之职。从《左传》叙其子,详其地,详其族,详其官,足见顷父必为当时极著声望之人,其族必为晋公族中之强宗。隐公五年(前718 年)嘉父纳因曲沃庄伯伐翼而奔随(今山西介休县东稍南约二十里有古随城)的翼侯于鄂邑(在今山西省宁乡县南一里),复翼侯为鄂侯(注:依《史记·晋世家》及《十二诸侯年表》,鄂侯卒于周桓王立哀侯之前,此时不应与哀侯并立,《史记》或另有所据。依《左传·隐公五年》和《今本竹书纪年》所叙,哀侯已立于翼,故鄂侯不得复入翼。)。足见嘉父一族对晋公室忠心不二。十四年后(鲁桓公九年,前703年),贾伯奉周桓王之命与虢仲、芮伯、梁伯、 荀侯联兵伐曲沃武公。嘉父纳翼侯,贾伯伐曲沃,足见两者在维护公室、打击私族方面政治立场的一致性。从地理位置上看,鄂邑在贾国西约一百二十里,而贾国在翼城和曲沃西北约六十里,嘉父纳翼侯于鄂邑,自然有以贾国为屏障的因素。在官族即为世族,把政治利益和宗族利益连为一体的周人来说,除了维护晋公室这一共同的政治利益之外,两者必然有其宗亲血缘关系。那么,我们可以推测,顷父为贾伯之别族在晋都翼城为九宗五正之官,其子亦为晋大夫,其后以字为氏称嘉氏。《左传·襄公二十一年》之嘉父即其后。嘉父纳翼侯于鄂邑,其必在鄂邑有相当的政治势力,其采邑当在鄂邑或鄂邑之附近地区。 在讨论了贾氏、嘉氏的地望和氏族关系之后,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家氏采邑的地望及其与贾氏、嘉氏的氏族关系。宋郑樵《通志·氏族略三》曰:“宋朝家静,登进士弟,蜀人也。又有家彬、家仲,并眉州人。望出南安,京兆。”《竹书纪年》曰:晋鄂侯六年(前718 年)“庄伯以曲沃叛,伐翼。公子万救翼,荀叔轸追之,至于家谷。”郦道元《水经·浍水注》曰:“又有女家水,出于家谷。……有范壁水出于壁下,并西北流至翼广城。……二水合而西北流,至浍交,入浍。”浍交,即浍交镇,亦即今大交镇(山西省绛县东北四十里),女家水又在大交镇东,亦即翼城西南,家谷即女家水之源头处地名(注:清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曰,女家水在翼城县东南,恐误。此从《地形志》、《大清一统志》说。)。古人往往依山傍水作邑而居,女家水之源曰家谷,女家水傍之邑亦可曰家邑。女家水与范壁水下游邑名浍交者,当为二水合而西入浍水处,取交汇意名之。家为平声麻韵,交为平声霄韵,均为见妞,古音为一声之转。据此,浍交本当为浍家,后取二水交汇意而易名曰浍交。浍交亦曰浍家,当为家氏始祖就封之采邑,亦即家邑。宰夫家伯父为西周王室大夫,当在丰镐地区另封有食邑,故宋代家氏有以京兆为其郡望者。周平王东迁之后,家氏之后世袭其职,周桓王时家父即是。贾、嘉为麻韵,家为模韵,均为见妞平声,古音为一声之转。又从我们对其氏族来源的讨论中可以看出,三氏必同出一源。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推论,贾氏为家、嘉二氏之祖,又由贾氏析出家氏,后由贾氏或家氏中析出嘉氏。 综上所论可知,家氏,姬姓,望出晋国之家邑;家氏之族世为晋室公族,其以家氏世族而为宰夫世官,仕于周幽王、平王两朝;《节南山》作者家父即《十月之交》周幽王朝之宰夫家伯,故亦可称之曰宰夫家伯父。周幽王郦山之难后,家伯父又为天王宜臼之宰夫。 三、从诗文本看《节南山》的创作年代 宰夫家伯父历仕周幽王、平王两朝,那么,《节南山》的具体创作时代在周幽王朝还是在周平王朝呢?清姚际恒《毛诗传笺通释》以诗中“节彼南山”之南山即终南山为证,以为周幽王时作;唐孔颖达《毛诗正义》引三国吴人韦昭说以为周平王时作,孔氏疑之;清魏源《诗古微·诗序集义》以为是西都之雅而非东都之雅。我们可以从对文本的分析中认定,《节南山》为骊山之难,二王并立初期,亦即为西周覆灭而周平王未东迁时期的作品。故姚、韦、魏三人均可谓持之有据。 1.《节南山》的主旨是刺周幽王重用太师尹氏乱政误国 前人对诗旨的说解,主要有三说:一是齐诗“刺争田”说。东汉班固的《汉书·董仲舒传》及其所引董仲舒对策文认为《节南山》是刺“卿大夫缓于谊而争于利,亡推让之风而有争田之讼。”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详辨其误,此不赘述。二是毛诗“刺幽王”说。《诗序》曰:“《节南山》,家父刺幽王也。”而非《诗序》最有力的朱熹《诗集传》亦曰:“家父自言作为此诵,以穷究王政昏乱之所由。”三是清方玉润“刺师尹”说。其《诗经原始》易《毛序》“幽王”为“师尹”。方氏释之曰:“诗以直刺尹氏为主,言王因之不宁,乃是臣子爱君之心。”以诗的主要篇幅刺师尹为政之失为据,以为诗是“刺师尹”而非“刺幽王”,失之于浅。 在列举了前人关于《节南山》诗旨三说后,我们通观全篇来归纳《节南山》诗旨之所在。首章言尹氏不仁,国秉在握却不亲视国政,终致民望尽失,“国既卒斩”。二章言尹氏为政不平,终致“天方荐瘥,丧乱弘多”,天人交怨。三章言尹氏身居高官显位,责任重大,却使众民困穷。四章言尹氏不亲身理政,而委政姻亚。五章言天降穷极之乱,乖戾之变,正是尹师不临国事,为政不平,委政姻亚的必然结果。六章言至今仍“乱靡有定”、“俾民不宁”使诗人“忧心如酲”。七章言诗人身历丧乱之祸,驾车避难在外,然四方昏乱,无处远循,前途渺茫。八章言诗人在颠沛流离之中,将西周之亡,离乱之苦,归咎于统治者内部矛盾所致。九章言上天降此灾祸,使“我王不宁”是因为周幽王不但不惩改邪心,反而拒谏,远贤臣而近小人。三章已及“天子”,此章又言“我王”,道出“我王不宁”的原委在于委政尹氏,穷其乱本,归之于王。十章“以穷王xiōng@⑥”为点睛之笔,斥周幽王之xiōng@⑥在于任用尹氏,亡国祸民。全诗以主要篇幅写太师尹氏为政之失,似专咎尹氏;但诗人在结尾巧妙地把太师尹氏之乱政与周幽王之昏愦联系在一起,使批判锋芒直指周王室的最高统治者,思想内涵更为丰富,主题更为深刻。诗人这种以铺陈手法张本而示末的谋篇布局之章法,正是其极富艺术修养的外在表现。 2.《节南山》之太师尹氏就是《十月之交》之皇父卿士 《节南山》诗前三章三言太师尹氏,《十月之交》又有皇父卿士。阮元《@⑧经室集·三》曰:“幽王时不用皇父,任尹氏为太师”。此以皇父与太师尹氏为二人,其实一也。 《小雅·十月之交》中“皇父卿士”,始“做都于向”,后“以居徂向”。这与《竹书纪年》所载周幽王元年“王锡(赐)大师尹氏皇父命”、五年“皇父作都于向”史实相符。足见为同一人。按周制太师均为兼官,故陈奂《诗毛氏传疏》曰:“周公以冢宰兼大师,大公以司马兼大师,皇父以司徒兼大师”。《十月之交》“皇父卿士”与“番维司徒”并提,显为二人,陈氏以为司徒兼太师之皇父或为另一皇父。《十月之交》之卿士皇父位列司徒番之前,其职掌当为冢宰兼太师。由此可知,太师尹氏皇父任冢宰则为周幽王元年至五年,“以居徂向”当在六年。 《十月之交》的太师尹氏皇父临危隐退,委政他人,营邑于向,以三有事之多藏者和庶民三有车马者均随之居向,其所作所为,与《节南山》太师尹氏“何用不监”、“弗躬弗亲”、“弗问弗仕”,“琐琐姻亚,则无@⑨仕”不亲理国政之事是完全相符的。所不同的是,《节南山》重在刺其在位而不监国政,《十月之交》重在刺其离居而隐退自逸。《汉书·艺文志》有尹佚而无史逸,而《古今人表》反之,次于武王时;《古今人表》有尹吉甫而无皇父卿士(《常武》有“大师皇父”),次于宣王时;《古今人表》无太师尹氏只有皇父卿士,次于幽王时;盖班氏均以为一人。据《兮伯盘》铭文考知,尹吉父,兮姓,尹氏,名甲,字吉父。据此,太师尹氏即皇父卿士当为兮姓,但清梁王绳《古今人表》以《左传·隐公二年》疏引西汉刘向《世本》为据,谓皇父卿士姜姓。据清黄汝成《日知录集疏》统计,向地见《春秋》经传者凡六。《春秋·隐公二年》之“莒人入向”之“向”是姜姓国(《左传·隐公二年》有“向姜不安莒而归”)在今山东省莒县南七十里之向城。但《诗·小雅·十月之交》“作都于向”之“向”即《左传·襄公十一年》之“师于向”之“向”,在今河南省尉氏县西南四十里。前为国名,后为邑名。足见梁氏以皇父为姜姓之误。由此看来,《节南山》之太师尹氏就是《十月之交》所刺之皇父卿士,亦即《竹书纪年》所说太师尹氏皇父。 陈奂《诗毛氏传疏》曰:“史伯说幽王时事与此诗(指《十月之交》)正同,疑皇父即虢石父,或皇父徂向更以虢石父代之。世远年湮,迄无考证。”《国语》虢石父,即《竹书纪年》之虢公翰,姬姓,虢氏,名翰,一名鼓,字石父。而皇父为兮姓,尹氏,字皇父,名未详。《汉书·古今人表》有虢石父、皇父卿士,二人并次于幽王时,显然班氏以为二人,况且西周官制有三公六卿之说,卿士未必一人。 3.诗人所写为骊山之难后的亡国之象 首章曰:“国既卒斩,”《郑笺》曰:“天下诸侯日相侵伐,其国已尽绝灭”。清姚际恒《诗经通论》曰:“诗人愁苦,必用危言耸听,如曰‘国既卒斩’及下篇‘褒姒灭之’是也,其实未斩未灭也。”陈奂《诗毛氏传疏》曰:“言国祚已尽灭断绝”。以上三说的歧误在于对“国”、“既”二字的训解。“国”在诗经中可以训为诸侯方国,如《陈风·墓门》之“夫也不良,国人知之”;可训为诸侯方国之国都,如《邶风·击鼓》之“土国城糟,我独南行”;可训为周王朝的国运,如《大雅·桑柔》之“於乎有哀,国步斯频。”亦可训为周王朝之国家,本诗“国”凡三见,皆是。三章“秉国之均,四方是维;天子是毗,俾民不迷”,国与方,天子与民对举而出,词义互见,国即为周天子之国,方即为诸侯之方国。此“国既卒斩”与六章之“忧心如酲,谁秉国成”两“国”字亦同指同天子之国家。“既”是一个表已然态的时间副词,姚氏谓此已然之词乃诗人为表达情感或艺术构思的需要所采用的夸饰、虚笔之法。统观全诗均写亡国之象,何以夸饰?何为虚笔呢?故这句诗意为“国家已经完全破灭了”。纵观西周王朝,可谓“国既卒斩”者有二:一是周厉王时国人暴动,流王于彘,共伯和摄行天子事(注:唐司马贞《史记·周本纪·索隐》引《竹书纪年》曰:“共伯和干王位。”《庄子·襄王篇·释文》引作“共伯和即于王位”。《今本竹书纪年》曰:“十三年王在彘,共伯和摄行天子事。”);二是周幽王骊山之难,宗周破灭。据上所论,本诗所指显然是后者。 二章曰:“天方荐瘥,丧乱弘多。”“瘥”《毛传》曰“病”,三家诗作“@⑩”。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曰:“言无降凶荒,人民流散,田芜不治,故云‘天方荐@⑩’,与董说‘争田’事无涉,义较毛作‘瘥’为长。”王说得之,惟释“荐瘥”义尚暧昧。以上诸家释诗歧异和暧昧处在“瘥(@⑩)”字上,且均疏忽了“方”字的含义。“方”当为表已然态的时间副词,与《小雅·正月》之“民今方殆,视天梦梦”“方”之字义同。《说文》:“瘥,愈也。”“愈,病瘳也。”诗中引申为免除了天灾人祸,而非指自然疾病痊愈。据此,上句可释为:“上天惩罚我们的一个又一个的天灾人祸刚刚过去。”下句“丧乱弘多”是遥应上文“国既卒斩”而来,可释为:“却战乱再起,百姓死伤狼藉,流离失所,不计胜数。”此释与上下文义贯通,亦与骊山之难前后的史实相合。“国既卒斩”写国破山河碎,“丧乱弘多”写家亡无所归。正如清方玉润《诗经原始》所评:诗人“再唱一笔,乃其为政之失”。五章曰“昊天不佣,降此鞠xiōng@⑥。昊天不善,降此大戾。”其中两“此”字就指代的是国破家亡的悲惨现实。 4.诗人描写的是卿大夫对二王并立之乱的茫然心态 七章曰:“驾彼四牡,四牡项领。我瞻四方,蹙蹙靡所骋。”《郑笺》曰:“四牡”喻大臣自恣,王不能使也”。此可谓大臣自恣失职说。东汉王符《潜夫论·三式篇》清汪继培《注》曰:“此引诗以明大臣怨乎不以,则以四牡项领而不得骋,喻贤者有才而不得试。”此可谓刺贤者不遇说。宋朱熹《诗集传》曰:“言驾四牡而四牡项领,可以骋矣;而视四方则昏昏乱,蹙蹙然无可往之所,亦将何所骋哉?”此可谓刺丧乱无居说。朱说得之,但仍说得比较朦胧。本章是上承“国既卒斩”、“丧乱弘多”、“乱靡有定”、“俾民不宁”而来,诗人既不是刺尹氏自恣失职,亦不是抒怀才不遇之情,而是以自身经历抒写战乱流离之苦。 从目前已有的历史资料看,周幽王时期的上层社会成员,在晚期已颇有逃难的想法,如周幽王五年太师尹氏皇父作都于向,预先安排避难之所;周幽王九年司徒郑桓公寄孥虢郐之间,早作东迁之计。但大部分贵族未作充分准备,大难来临时,惟有仓促逃难,而只得将重器宝物窖藏于地下。如1975年陕西省岐山县董家村出土窑藏铜器37件,又陕西省扶风县庄白的微史一家窑藏铜器103件。以上诸器时代不一, 有早到周成王时代,最晚的为西周末期(注:许倬云.西周史.北京:三联书店,1994,314.)。如此完整保存的窑藏铜器,若是周厉王奔彘时所藏,宣王亲政,一切恢复正常,原藏主人定会启封;惟有周幽王骊山之难,原藏主人仓猝逃难,或死于战乱,或东迁成周,或另去他邑,窑藏才永未再启。可见骊山之难这一突变不仅下层人民流离失所,即就是绝大多数贵族阶层也难以幸免。 诗人所述这种国破家亡的离乱之苦,不仅是遥应“国既卒斩”、“丧乱弘多”而抒,更是直接承六章“乱靡有定”、“俾民不宁”而来。骊山之难后,战乱仍无止息,国人仍不安宁,最让诗人“忧心如酲”的是“谁秉国成”。显然,这里的“秉国成”已不是指太师尹氏皇父“秉国钧”了,也不是周幽王、或周平王承继一统之“秉国成”,而是指二王并立,兄弟争国。天王宜臼父在而子自立于西申,携王余臣父死而子继于携地,一天不能有二日,一国不能有二主,这正是诗人“忧心如酲”之处。因此,诗人仰天长呼“谁秉国成”,盖“谁主沉浮”、“谁执牛耳”之意。这也是诗人“瞻四方”“靡所骋”茫然心态产生的直接根源。诗人所写兄弟争国的情形,与《小雅·雨无正》的描写是极为相似的。“@(11)御之臣,@(12)@(12)日瘁”,是因为二王并立,兄弟争国,“正大夫离居”,“三事大夫,莫肯夙夜。邦君诸侯,莫肯朝夕”。西周王朝的公卿大夫诸侯方伯,均不知所从,观龙虎斗。宰夫家伯父“忧心如酲”,茫然慨叹是很正常的心态。 5.诗人“以究王xiōng@⑥”是希望周平王知古鉴今 从诗人的创作动机来看,“国既卒斩”、“丧乱弘多”、“乱靡有定”的社会现实生活是其直接来源,国破家亡的哀情和遁无所往的愁苦是其直接动因。 诗人以呼告手法,五言昊天,如“不吊昊天,不宜空我师”,“昊天不佣,降此鞠xiōng@⑥”、“昊天不惠,降此大戾”、“不吊昊天,乱靡有定”、“昊天不平,我王不宁”。我们从诗人老天爷啊老天爷的大声疾呼中,强烈地感受到了诗人走投无路而愤怒到快要暴发的情绪。这正是《节南山》最突出的艺术特点。同时,诗人仰首向天,怨叹天道无情,降下灾难,也是西周末期周人天道观的一种表现。华夏民族自有史以来至西周,经历了一个由神意政治进而为天意政治。在周人眼里,天是一种有意识的人格神。降及幽厉之际,宗周灭亡前后,人们对于天,不再像西周鼎盛时期那么寅畏虔恭,而是持怀疑态度,开始“怨天忧人”了。至春秋时期,天意之尊严已所剩无几了。因此,诗人呼天不应,不免怨恨人事,咒骂人谋的不臧及执政的非人。写现实生活中的天怒人怨,抒诗人之怨天忧人,这是“二王并立”时期诗歌创作时代风格的重要特征。正所谓乱世之音怨而怒,亡国之音哀以思。西周覆灭,诗人哀挽之情溢于字里行间。 诗人在末章点明作诗是为了“以究王xiōng@⑥”。试想,周幽王虽昏乱无道,周道衰落,天命不佑,但在以王权为中心的政治格局中,在以王命为核心的周文化背景下,宰夫家伯父作为周之世臣,岂敢在周幽王尚未死于戏时,以诗歌形式“究王xiōng@⑥”呢?岂敢自署其名传之于世呢?这也是为周幽王及其统治势力所不能允许的。尽管在周夷王时,“诸侯或不朝,相伐”,周厉王甚至要“下堂而见诸侯”(注:《礼记·郊特性》)王权已不再像西周盛世那样显赫辉煌了;尽管西周贵族宗君制的政治体制赋予了贵族对王权制约的权力,天子有过而不知悔改时,贵族甚至有放逐、诛杀之权;但周幽王不像厉王奔彘而后亡,他是由于不能容忍宜臼自立于西申而征伐战败被弑的。因此,周幽王若尚在位,虽说王纲废弛但王权亦然在握,诗人不能也不敢赋诗“以究王xiōng@⑥”。这一点,清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已注意到了,他说:“若以为刺幽王,非惟失臣子事君之道,且使小人得以藉口,则必不敢直题姓氏矣”。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在周幽王初灭之后所写。 诗末“式讹尔心,以畜万邦”两句,前人均解“尔”为“幽王”,意即诗人希望周幽王能改邪归正,重新治理国家。此解与上述诗旨、诗歌所写的内容均不相合。我们认为,周幽王初灭后,作为幽王暴政的目击者,宰夫家伯父总结骊山之难、西周覆灭的历史经验,希望奉周祀的天王宜臼能以史为鉴,任用贤臣,畜养万邦,中兴周室。这也是诗人刺古鉴今创作动机的直接表白。 综上所述,《节南山》是以骊山之难、西周初灭、二王并立、兄弟争国这一重大的历史剧变为其时代背景而创作的。家父就是《十月之交》中的宰夫家伯,亦即宰夫家伯父,他是历仕周幽王、平王两朝的元老重臣。家氏是贾氏的支族,其郡望在离贾国不远的家谷之水女家河畔的家邑,当在今山西省绛县东北四十里的大交镇附近。家氏、嘉氏均源于贾氏,且同为晋国的公族。宰夫家伯父是家氏入仕西周王朝的大夫,东迁后仍在东周王朝任宰夫这一世职。其支族有留在丰镐故都者,其后即以京兆为郡望。《节南山》的主旨并非刺“争田之讼”,亦非仅刺太师尹氏皇父,而是刺周幽王重用大师尹氏皇父而乱政亡国。诗人所写的“国既卒斩”、“丧乱弘多”是一种亡国之象,它是骊山之难西周覆灭的真实写照。诗人所写的“瞻四方”而“无所聘”的茫然心态,是在二王并立、兄弟争国的政治格局中,贵族士大夫们无所适从、彷徨观望政治态度的内心独白。诗人表白自己赋诗“以究王xiōng@⑥”的真正创作动机是刺古而鉴今,希望周平王宜臼能从前辈的历史悲剧中吸取教训,安邦定国,永奉周祀。这也是家伯父尽自己宰夫职守的一种具体表现。因此,我们可以进一步推论,《节南山》一诗创作时间当为骊山之难,西周覆灭而周平王尚未东迁时,即周平王元年(前770年)顷。

- 作者: 乔羊 2006年10月10日, 星期二 19:30  回复(1) |  引用(1) 加入博采

存档---晁福林《论平王东迁》
摘要:两周之际,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社会激烈动荡。这个时期最为重要的莫过于赫赫宗周一朝覆灭和平王定鼎郏鄏两件大事。本文拟就平王东迁的相关诸问题进行探讨。 查看全文

- 作者: 乔羊 2006年08月26日, 星期六 16:26  回复(0) |  引用(1) 加入博采

叙事歪诗(4月5日修改)1.1版

愚人节的自习教室


空空荡荡
只有我
独狼到来

死寂无边
就我发呆

那天以前
常来
记得是
窗明几净气派

如今
垃圾遍地
我着实无奈

一别三月余
今日才来
追忆旧事
雄心不再

想当年
金戈铁马
笑傲江湖

昔日固然苦
心中阳光普照
有所期待

如今憔悴
吃了黄连
苦楚说不出来

一本旧书
一本笔记

旧书新读
一页一慷慨
观笔记
桑田沧海

一直发呆
屁放得再响
无人理睬

一杯葡萄汁饮尽
销愁失败

还好没有变态
没成为东方不败
决定离开

门卫师傅吃泡面
喜笑颜开

“怎么好久不来”
我抓耳挠腮
“哼哼哈哈
今天天气真古怪”

- 作者: 乔羊 2006年04月1日, 星期六 23:51  回复(3) |  引用(1) 加入博采

STARBUCK为什么变成了“星巴克”

寒假在上海,总是路过STARBUCK店。

据说很有品位的地方。

不过我对中国人所接受的外国高档东西很有戒心。

比如说MC、KFC之类的快餐。在东京是最便宜的饭食,我爸爸为了节约钱吃KFC吃

得昏天黑地,对这类玩意再没兴致。想来在欧美也是如此吧。

偏偏在中国,成为高档时髦有品位的伟大象征。价格也是吓死人。偏偏有那么多

中国人排队要挨宰。

顺便说一下,这些快餐对健康不利。

哈跟达斯也是如此。

更可笑有个新词叫“手袋”。就是女人手提的小包。这个名词被“引进”舶来之

初,有说是来源是日本词汇。东京之风云云。

我爸爸看了简直要笑死。他说,日本人所谓“手袋”,不是用手拎的袋子,而是

手上戴的袋子。简单点说,就是手套。

想象一下时髦女人们提着橡胶大手套招摇过市的情景吧。

所以对STARBUCK,我也不怎么感冒。

可是我却再没有机会请教爸爸。

奇怪的是STARBUCK的官方翻译是“星巴克”。

既不是音译,也不是义译。而是一半音译一半义译。奇哉怪也。

何不全音译?斯大巴克?

恩,不行。这个令人怀念苏联的一位领导人。别的不说,这位伟大的领导人灵活

使用政治与军事等手段,维护了外蒙古的独立。对新中国伸出双手,给予了无私

的援助。

所以,如果用“斯大巴克”,那么喝咖啡的客人想到他,难免有哀悼之心。这咖

啡生意自然就不好了。

那“星鹿”?

太俗了。中国人写文章喜欢四字格,取字号喜欢二字格。例子不举了。任何看电

视的时候受广告之苦的人都能说出一大堆。

“星鹿”在其中并不能脱颖而出。反而带着土味。明明是洋人的咖啡馆,怎么能

用这样的名字?

于是“星巴克”就顺理成章了。星字避免让人想到那位伟大人物。巴克的义译充

满洋气。让人不能忘记这是洋人的。

哈哈,只能如此。其实“BUCK”这个词语也不是特别雅的书面语。是雄鹿的意

思。又有“壮汉”的比喻义。上档次的小资一定会避免对BUCK进行义译的。

哈哈。胡思乱想,不能当真的。

- 作者: 乔羊 2006年03月19日, 星期日 15:21  回复(0) |  引用(1) 加入博采

本人是疑似“博客更新功能障碍”患者

等待奇迹。

- 作者: 沪人乔羊 2006年03月11日, 星期六 10:53  回复(0) |  引用(1) 加入博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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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沪人乔羊 2006年03月4日, 星期六 14:57  回复(0) |  引用(1) 加入博采